1.古代田赋之法。夏代一夫授田五十亩,每夫计其五亩之入以为贡。商为井田之制,以六百三十亩之地,划为九区,每区七十亩,中为公田,其外八家各授一区,但借其私力以助耕公田,而不复税其私田
2.进献物品赋税
1.古代田赋之法。 夏 代一夫授田五十亩,每夫计其五亩之入以为贡。 商 为井田之制,以六百三十亩之地,划为九区,每区七十亩,中为公田,其外八家各授一区,但借其私力以助耕公田,而不复税其私田
引 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夏后氏五十而贡,殷人七十而助。”
引 梁启超 《<变法通议>自序》:“贡助之法,变为租庸调,租庸调变为两税,两税变为一条鞭。”
2.进献物品赋税
引 《新唐书·曹王李皋传》:“帝驻梁州,皋之贡助相望。”
1.贡助
释 贡助,gòng zhù ㄍㄨㄙˋ ㄓㄨˋ,古代田赋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