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中国由省、自治区直接管辖的城市。多为地级市。如江苏省的无锡市、湖北省的襄樊市
1.由省政府统辖的市。民国八十七年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后,改隶中央政府,在现行地方制度中称为“市”,与“县”同级,为第二级行政区。凡人口数达五十万至一百二十五万之间,且于政治、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区,得设立之。目前有基隆市、新竹市、台中市、嘉义市、台南市等五市
1.省辖市
释 省辖市,过去的行政区划称呼,指隶属于省或自治区的“市”。
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,“省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、县、自治县、市”,大部分“省辖市”为地级市,个别为“县级市”。
英语翻译 provincial cit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