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唐宋任免将相,用黄、白麻纸写诏书,宣告于朝廷,谓之“降麻”。也称宣麻
1.唐 宋 任免将相,用黄、白麻纸写诏书,宣告于朝廷,谓之“降麻”。也称宣麻。参见“宣麻”。参阅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
引 唐 黄滔 《寄陈侍御》诗:“千年二相未全夸,犹闕闽城贺降麻。”
引 宋 宋敏求 《春明退朝录》卷上:“天圣三年,又以宰相王冀公为使,自后元宰继领之,然降麻不入衔。又以参政、枢密为润文,其事寝重。”
引 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宝元元年》:“昨王随自吏部侍郎、平章事超越十资,復为上相。此乃非常之恩,必待非常之才,而随虚庸邪諂,非辅相器,降麻之后,物论沸腾,故疾缠其身,灾仍於国。”
1.降麻
释 唐、宋任免将相,由翰林学士以白麻纸书写诏书,由宫内颁降执行,称降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