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明清科举时代,南方诸省的人应试北闱(乡试)考中第二名者,称为南元。因第一名例归直隶籍人,故第二名也称元
1.明 清 科举时代,南方诸省的人应试北闱(乡试)考中第二名者,称为南元。因第一名例归 直隶 籍人,故第二名也称元
引 《清稗类钞·考试类》:“乾隆辛卯,高宗以解元文甚不佳,移第三,以南元为第一。发卷出,奏事太监曹某奏称:‘顺天乡榜向以顺天人置等一。’乃易还之。”
1.明、清科举时代,南省人应试北部顺天府的乡试,除了第一名一律归直隶本籍人外,凡南方人考中第二名,则称为“南元”
1.南元
释 清顺天(北京)乡试,无论何省人均可应试,惟第一名解元例属直隶省,第二名则必属南方人,故称南元。《清稗类钞·考试类》:“ 乾隆辛卯,高宗以解元文甚不佳,移第三,以南元为第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