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外地寄寓的居民
2.晩清下江一带“哥老会”的别称
1.外地寄寓的居民
引 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詔武威太守,令悉还金城客民,归者三千餘口,使各反旧邑。”
引 李贤 注:“金城客人在武威者。”
引 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凡客民在内地贸易,或置有产业者,与土著一律顺编。”
引 清 夏燮 《中西纪事·五口衅端》:“其首刘丽川者,粤东寄居在沪之客民也。”
2.晚 清 下江 一带“哥老会”的别称
引 张篁溪 《苏报案实录》:“推客民之始,由於同治三年光復金陵以后,当事有裁兵之议,沿江子弟结连游兵号称‘哥老会’。其会中人屡屡肇事,以名不雅驯,遂故称为‘客民’。”
1.客民
释 客民简称“客”。旧指异乡迁来的身份复杂的依附者。战国时有宾萌、宾客、食客、门下客等称谓。汉代以后称客民、宾客、私客等。因不是本族或本乡人,故称客。在主人庇护下所处地位不同,名称也不同。战国秦汉时的宾客,是贵族官僚所养的食客。他们由主人供养,为主人尽力,常受主人礼遇,地位较高。贵族门客的名册称为“客籍”。《战国策·楚策》:“召门吏为汗先生著客籍。”贵族官僚借召募宾客,张树势力。《汉书·灌夫传》:“食客数百人,陂池田园,宗族宾客为权利,横颍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