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编撰史书
1.编纂史书
引 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史官建置》:“齐梁二代又置修史学士,陈氏因循,无所变革。”
引 明 陈继儒 《珍珠船》卷四:“于志寧为僕射修史,恨不得学士:来济为学士,恨不得修史。”
1.编纂国史
引 唐·刘知几《史通·卷一一·史官建置》:“齐梁二代又置修史学士,陈氏因循,无所变革。”
引 唐·司空图〈山居记〉:“其亭曰修史,勖其所职也。”
1.修史 (清朝官员)
释 修史,历史人物,中国清朝官员。
释 根据《重修台湾省通志》记载,他在1758年,接替前任官员陈鹏程,于台湾担任彰化县儒学训导,主要为负责教育方面的事务,品等为从七品。他的继任官员为林虎榜。
2.修史 (汉语词汇)
释 修史,xiū shǐ ,汉语词汇。意为:编纂、编写史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