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谓大臣代表皇帝视察某一地区,宣扬政令,安抚百姓
1.谓大臣代表皇帝视察某一地区,宣扬政令,安抚百姓
引 唐 封演 《封氏闻见记·饮茶》:“御史大夫李季卿宣慰江南,至临淮县舘,或言伯熊善茶者,李公请为之。”
引 宋 范仲淹 《陈乞邓州状》:“臣既获闻命,因敢请行,遽将宣慰之恩,来安屯戍之旅。”
引 清 魏源 《圣武记》卷六:“孙士毅、许世亨入城宣慰而出。”
引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:“清政府忽而派大员入川宣慰,忽而调军队进川剿办,陷入极端混乱之状态。”
1.安抚慰劳
例 “宣慰侨胞”。
2.职官名。元、明在边地宣布政令以安慰人民之官。民国初年亦曾于蒙古等地置宣慰使
1.宣慰
释 宣慰,汉语词汇,
释 拼音:xuān wèi
释 意为宣扬政令,安抚百姓。
英语翻译 Xuan We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