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异途。清代指由捐纳或议叙而取得官职
1.异途。 清 代指由捐纳或议叙而取得官职。参见“正途”
引 《清会典·吏部七·文选清吏司四》“凡銓政,别其流品”注:“选人无论正途杂途,皆须身家清白。”
1.杂途
释 从捐纳或议叙出身的官吏
释 清代官吏以科举出身者为正途,余从捐纳或议叙出身者,为杂途,亦称异途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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