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熬药
2.汤药
1.熬药
引 南唐 李中 《秋夕病中作》诗:“煎药惟忧涩,停灯又怕明。”
2.汤药
引 《红楼梦》第二八回:“吃两剂煎药,疏散了风寒。”
1.以水煮药
引 唐·李中〈秋夕病中作〉诗:“煎药惟忧涩,停灯又怕明。”
引 《红楼梦·第五一回》:“宝玉命把煎药的银盄子找了出来,就命在火盆上煎。”
1.煎药
释 1.先煎:即延长煎煮时间10-15分钟或更长时间。包括有效成分不宜煎出的矿物、贝壳药类,如磁石、牡蛎等;须久煎去毒的药物,如附子、川乌有毒,均应先煎;治疗特殊需要,如大黄久煎泻下力缓,欲减其泻下力则应先煎。
释 2.后下:即缩短煎煮时间。
释 3.包煎:花粉、细小种子及细粉类药物应包煎,因其易漂浮在水面,不利煎煮。
释 4.另煎:少数价格昂贵的药物须另煎,以免煎出有效成分被其它药物的饮片吸附,如人参、西洋参等。此外,据临床治疗需要也可另煎。
释 5.烊化:即溶化或熔化。
释 6.冲服:有些入水即化的药或原为汁液性的药,宜用煎好的其它药液或开水冲服。
释 7.煎汤代水:如灶心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