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享有高年
2.敬称死去的人活的岁数
1.享有高年
引 宋 王安石 《京东提点刑狱陆君墓志铭》:“官止外郎,尚书同封,又不得年,以既厥庸。”
引 宋 周密 《齐东野语·潘庭坚王实之》:“归即卧病而殂。既不得年,又以戏笑作孽,不自贵生。闻者惜之。”
2.敬称死去的人活的岁数。参见“得寿”
引 清 戴名世 《郑允惠墓志铭》:“君生於明崇禎壬午十一月二十一日,卒於清康熙丁亥六月初四日,得年六十有六。”
1.享年。敬称人死之年在三十以下者
例 “他才得年二十有七,真是天妒英才。”
1.得年
释 得年
释 1、享有高年。
释 2、敬称死去的人活的岁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