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奴隸;奴僕。引申为地位低下者的通称。《説文•隶部》:“隸,附箸也。”《廣雅•釋詁一》:“隸,臣也。”《廣韻•霽韻》:“隸,僕隸。”
2附屬;隸屬。《集韻•寘韻》:“隸,附也。”
3漢字字體的一種。即隸書。如:篆、隶、行、草、楷。《漢書•藝文志》:“六體者,古文、奇字、篆書、隸書、繆篆、蟲書。”
4察看。《史記•酷吏列傳》:“關東吏隸郡國出入關者。”
5通“肄”。研習;研究。《史記•劉敬叔孫通傳》:‘羣臣習隸。’索隱:‘隸,亦習也。’”
6姓。《通志•氏族略五》:“隸氏,古有隸首善筭。”
(1) 跟從;附屬
英 be subordinate to
引 隸而從者。 —— 唐· 柳宗元《至小丘西小石潭記》
引 不隸於宮觀之籍。 —— 明· 顧炎武《復庵記》
例 隸事(以故事相互隸屬)
(2) 通「離」。流離
英 live the life of a refugee
引 餓饉流隸,飢寒道路。 —— 《漢書·敘傳·王命論》
(3) 通「肄」
(4) 檢查
英 examine; review; inspect
引 關東吏隸郡國出入關者。 —— 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
(5) 練習
英 practise
引 廼令羣臣習隸。 —— 《史記·劉敬叔孫通列傳》
(1) 中囯古代對一種奴隸或差役的稱謂
英 slave; person in servitude
引 輿臣隸,隸臣僚。 —— 《左傳》
引 皆得以隸使之。 —— 明· 張溥《五人墓碑記》
引 甿隸之人。 —— 漢· 賈誼《過秦論》
引 欲效野夫賤隸。 —— 明· 劉基《誠意伯劉文成公文集》
引 出入必輿隸。
例 隸人(職位低微的吏役;因罪被罰爲官奴而從事勞役的人);隸僕(僕役);隸戶(被沒入爲奴隸的人家);隸農(農奴,佃戶,代耕農)
(2) 特指衙役
英 yamen runner
引 視徒隸則心惕息。 —— 司馬遷《報任安書》
例 皁隸
(3) 即隸書(秦書八體之一。又名「八分體」。相傳爲秦人程邈所作,由小篆省簡變化而成)
英 official script, an ancient style of calligraphy current in the Han Dynasty
例 隸絶(善於寫隸書的高手);隸習(練習,演習);隸篆(隸書與小篆)
卷别正文・戌集中
部首隶部
康熙筆画17画 部外 9画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郎計切,音麗。《說文》:附著也。《後漢・馮異傳》:部分諸將,各有配隸。〔註〕隸,屬也。又,〈孔融傳〉:皆隸名而已。
又,《史記・酷吏傳》:關東吏隸郡國出入關者。〔註〕隸,閱也。
又,《廣韻》:僕隸。《集韻》:賤稱也。《左傳・隱五年》:皁隸之事。〔註〕士臣皁,皁臣輿,輿臣隸。又,〈桓二年〉:士有隸子弟。〔註〕士,自以其子弟爲僕隸。《周禮・夏官・方相氏》:帥百隸而時儺。《儀禮・既夕》:隸人涅厠。〔註〕隸人,罪人也,今之徒役作者也。〈晉語〉:其猶隸農也。〔註〕隸,今之徒也。
又,官名。《周禮・夏官》:隸僕掌五寢之掃除糞洒之事。又,〈秋官〉:司隸掌五隸之灋,罪隸、蠻隸、閩隸、夷隸、貉隸。又,《前漢・百官公卿表》:司隸校尉,周官。
又,《後漢・律曆志》:隸首作數。〔註〕《博物記》曰:隸首,黃帝之臣。一說隸首,善算者也。
又,《正字通》:姓也。漢隸延之。
又,隸書。《晉書・衞恆傳》:秦既用篆,奏事繁多,篆字難成,卽令隸人佐書,曰隸字,漢因行之。隸書者,篆之捷也。〇〔按〕隸書,諸說不一,或云秦後旴陽變小篆爲隸書,或言程邈獄中所造。《韻會》辨之頗當,蓋古之隸,卽今之眞書、行書也。周興嗣千字文,杜藁,鍾隸。蕭子雲云:論草隸法,逸少不及元常,子敬不及逸少。任玠〈五體序〉云:隸則羲、獻、鍾、庾、歐、虞、顏、柳。孫過庭《書譜》曰:元常精于隸,伯英工于草,逸少兼之──此皆以眞、行書爲隸也。歐陽修《集古錄》始誤以八分書爲隸。《書苑》云:蔡琰言:割程隸八分,取二分;割李篆二分,取八分,於是爲八分書。任玠亦云:八分酌乎篆、隸之閒──則隸之非八分可知。唐六典云:校書郎正字,所掌字體有五,一古文,二大篆,皆不用;三小篆,印璽旗旛用之;四八分,《石經》刻用之;五隸書,典籍表奏公私文疏用之。據此,益可信隸卽今之楷書。《正字通》云:東魏大覺寺
題曰:隸書,今楷字也。亦其一証。
又,《集韻》:力智切,音荔──附也。
又,《類篇》:力結切,音捩──僕也。
《說文》本作。《廣韻》:俗作
。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作
,非。
卷别卷三下 位置第92頁,第9字
反切郞計切
附箸也。从隶柰聲。
篆文隸从古文之體。
臣鉉等未詳古文所出。
按:《高奴權》、《睡虎地簡》、《石門頌》、《韓仁銘》右邊皆從又從米,不從隸。桂馥義證:「本書㱁或作歀,馥謂亦隸之或體,當別有古文脫去。《一切經音義》三:『
,附箸也。字從米從
聲。古者
人擇米以供祭祀,故從米也。』又卷一:『隷,從米
聲。
字從又從祟。』《九經字樣》:『案《周禮》:女子入于舂稾,男子入于罪
。
字故從又持米,從柰聲。又象人手也。經典相承作隷已久,不可改正。』馥案:此二說謂隸、
皆從米。唐本當如此,但不知何以屬《隶部》。」
《新加九經字樣》:,音麗。按《周禮》女子入于舂槀,男子入于罪
,
字故從又持米從柰聲,又象人手也。經典相承作隷已久,不可改正。
附箸也。
附當是本作坿。淺人改也。《周禮》注。隸,給勞辱之役者。漢始置司隸。亦使將徒治道溝渠之役。後稍尊之。使主官府及近郊。《左傳》人有十等。輿臣隸。按隸與僕義同。皆訓坿箸。故從隶。
从隶。柰聲。
郞計切。十五部。
,篆文隸。从古文之體。
按此云篆文則上古文也。先古後篆亦丄部之例。但先古後篆必古從隶,篆不從隶乃合。各本隸俱從隶則何取爾。有以知篆文必非從隶矣。《九經字㨾》云:
字故從又持米,從柰聲。又象人手。《經典》相承作隸巳久。不可改正。玄應書曰:字從米
聲。
从又從祟。音之絹切。考楊君石門頌,王純碑作
。與《字㨾》合。魯峻碑作
。與玄應合。二人所謂。葢皆謂《說文》。而右旁皆作夈。玄應說似近是。葢卽《說文》之篆文也。《說文》因小篆作
。故不得先舉篆而系以古文。以其形與古文略相似也。故依革弟民酉之例云從古文之體。至玄應乃說之曰:從米
聲。
之芮切。從米則唐玄度說。以《周禮》曰奴,男子入于罪
。女子入于春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