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出为人质
2.射出的箭未中箭靶
3.把东西典当出去
1.出为人质。 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“楚子 退师
引 郑 人脩城。进復围之,三月,克之…… 潘尫 入盟, 子良 出质。”
2.射出的箭未中箭靶
引 汉 刘向 《说苑·君道》:“晏子没十有七年,景公饮诸大夫酒,公射出质,堂上唱善,若出一口。公作色太息,播弓矢。”
3.把东西典当出去
引 清 方苞 《将园记》:“其后定居土街,宅出质,园无主……又三年,园亦出质。”
1.出质
释 出质是指物权行为的一种。将本人所占有的物质于他人,不要求一定是所有。出质,也就是质押,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,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权利交付出去作为抵押。出质在质押行为中,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(出质人)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的民事法律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