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的集市
1.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的集市。参见“庙会”
引 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三:“京师有个风俗:每遇初一、十五、二十五日,谓之庙市。凡百般货物俱赶在城隍庙前,直摆到刑部街上来卖。”
引 清 陈维崧 《瑞鹤仙·慈仁寺松》词:“只新来庙市,喧豗蹙踏。”
引 鲁迅 《华盖集续编·马上支日记》:“新年到庙市上去看年画。”
1.庙市
释 庙市介绍
释 庙市,又称“庙会”或“节场”。这些名称,可以说正是庙会形成过程中所留下的历史“轨迹”。作为一种
释 庙会其形成的物质条件是集市,其次是宗教文化背景。庙会时,农工商皆定期赴会,参加贸易,同时亦举行相关的文艺演出,如舞蹈、戏曲、花会等。?
释 传统庙会是集会贸易的一种形式,但比通常的逢集贸易规模大,商品多,多在麦收前农闲时举行,并有鲜明的季节特点。一般来说,正月、二月举行的古会以烧香、玩灯为主;三、四月举行的古会以出售麦收工具和交换农副产品为主。庙会会期少则1天,多则一周,大多数为3至5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