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继承先人之事业
1.继承先人之事业
引 《三国志·魏志·邓艾传》:“去卑功显前朝,而子不继业。”
引 北周 庾信 《贺新乐表》:“下武嗣兴,中阳继业。”
引 《旧唐书·僖宗纪》:“自古继业守文之主,握图御宇之君,必自正月吉辰,发号施令。”
1.继承先人的事业
引 《三国志·卷二八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去卑功显前朝,而子不继业,宜加其子显号,使居鴈门。”
引 《红楼梦·第五回》:“子孙虽多,竟无一个可以继业者。”
1.继业
释 继业宋峨嵋山牛心寺住持,俗姓王,耀州(今陕西铜州市耀州区)人,原为东京天寿院僧。宋初太祖欲继唐时西天求法之盛举,乃大规模遣僧往印度求法。乾德二年(964年)遣继业等共三百人往西天求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