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中华民国初期对县一级最高行政官的称呼
英 county magistrate (in the Republic of China);
2.通晓事理;懂事
英 sensible;
1.通晓事理;懂事
引 《荀子·大略》:“主道知人,臣道知事。”
引 汉 刘向 《列女传·梁夫人嫕》:“天子感悟,使中常侍掖庭令杂讯问,知事明审。引见,嫕对上泣涕,赏赐累亿。”
引 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十:“商小姐见兄弟小时母子伶仃,而今长大知事,也自欢喜他。”
引 清 李渔 《意中缘·悟诈》:“到底是老人家知事。”
2.主管事务
引 《管子·戒》:“於国有所不知政,於家有所不知事,必则朋乎。”
引 尹知章 注:“若皆知之,则事钟於己,将不胜任而败。朋能有所不知,故可以移政。”
3.官名。地方行政长官的名称。 宋 时分命京官出守列郡,称为权知某府或某州或某县事,知事之名由此而起。 明 清 径称县级地方行政长官为知县, 民国 改知县为县知事,省称知事,后又改知事为县长
引 郭沫若 《黑猫》六:“府县的知事那时都还是旧人,知府姓李,是云南人,和城内一家姓李的豪绅认了同宗。”
4.官名。 明 清 时代的属官名。 明 清 之廉访司、通政司、按察司、盐运司等及各府皆置知事
5.僧职名。掌管僧院事务。后称为住持
引 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六:“本朝大曰寺,次曰院,在法:寺有寺主,郡有僧首,总称主首。而宣和三年禁称主字,改曰管勾院门,同管勾院门事,供养主作知事,庵主作住持。至建炎初,避御名,并改曰住持。”
1.晓事、懂事
引 《荀子·大略》:“主道知人,臣道知事。”
引 《二刻拍案惊奇·卷二〇》:“商小姐见兄弟小时母子伶仃,而今长大知事,也自欢喜他。”
2.职官名。民国初年称一县的长官为“县知事”。今改称为“县长”
1.知事 (汉语词语)
释 知事是一个汉语词汇,读音为zhī shì,指通晓事理;中华民国初期对县一级最高行政官的称呼。语出《荀子·大略》:“主道知人,臣道知事。”
德语翻译 Gouverneur (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