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汉代法典的总称
1.汉 代法典的总称
引 《后汉书·孔融传》:“《汉律》与罪人交关三日已上,皆应知情。”
引 王先谦 集解引 惠栋 曰:“《汉律》有九篇。李悝所撰六篇,《盗》、《贼》、《囚》、《捕》、《杂》、《具》也。萧何定律,益事律《擅兴》、《厩》、《户》三篇,合为九篇。”
引 程树德 《九朝律考·汉律考序》:“汉萧何作《九章律》,益以叔孙通《傍章》十八篇及张汤《越宫律》二十七篇,赵禹《朝律》六篇,合六十篇,是为《汉律》。”
1.汉律
释 汉律是汉代法律的总称。汉承秦制,西汉建国初期,依然继承秦朝各项基本制度。随着战乱的逐渐平息,统治者冷静下来认真总结秦朝兴亡之得失,开始对治国之策作出许多重大调整,使得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得到确立和巩固。因此,汉朝法律制度既有继承秦朝的一面,也有进行重大改革的方面,使其封建法制日趋成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