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规章、条约等的项目
英 clauses and subclauses in a document;
2.字典、词典中的一整条
英 entries in a dictionary;
1.按内容分的细目
引 《汉书·刘向传》:“比类相从,各有条目,凡十一篇。”
引 《晋书·傅玄传》:“二常侍所论,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,亦可便令作之。”
引 隋 李德林 《霸朝集序》:“当时製述,条目甚多,今日收撰,略为五卷云尔。”
引 明 王鏊 《震泽长语·经传》:“至程、朱始别为纲领三、条目八,分传以释之。”
2.指词典的词条
引 罗竹风 《实践是检验辞书编纂工作的唯一标准》:“《辞海》体例规定,大条目不过四五百字,中条目三百字左右,小条目只有一二百字。”
3.谓整理安排细节
引 孙中山 《上李鸿章书》:“窃谓今日之急务,固无逾于此四大端,然而条目工夫,不能造次,举措施布,各有缓急。”
4.法令、规章等的项目。亦指法令、规章
引 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抄《新律》诸死罪条目,悬之亭传,以示兆庶。”
引 宋 苏轼 《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》:“今又行手实之法,虽其条目委曲不一,然大抵特告訐耳。”
引 宋 马永卿 《懒真子》卷一:“士廉再拜曰:‘祭酒其使我以无事治蜀耶!’乃简条目,州遂大治。”
引 清 龚自珍 《京师悦生堂刻石》:“养之之法,古无专官,无条目。无专官,无条目,是费不出於公上也。”
1.将法令、规章等,分条列举的细目
引 《晋书·卷三〇·刑法志》:“抄新律诸死罪条目,悬之亭传,以示兆庶。”
2.按内容分的细目
引 《汉书·卷三六·楚元王刘交传》:“著其占验,比类相从,各有条目,凡十一篇。”
1.条目
释 条目,指按内容分列的细目;条理项目。见《汉书·刘向传》:“比类相从,各有条目。”
英语翻译 clauses and sub-clauses (in formal document); entry (in a dictionary, encyclopedia etc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