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《汉书·平帝纪》:“夏,皇后见于高庙,加安汉公号曰'宰衡'。”颜师古注引应劭曰:“周公为太宰,伊尹为阿衡,采伊周之尊以加莽。”后以指宰相
2.作动词。指为相
1.后以指宰相
引 《汉书·平帝纪》:“夏,皇后见于高庙,加安汉公号曰‘宰衡’。”
引 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:“周公为太宰,伊尹为阿衡,采伊周之尊以加莽。”
引 北周 庾信 《哀江南赋》:“宰衡以干戈为儿戏,縉绅以清谈为庙略。”
引 唐 李白 《书怀赠南陵常赞府》诗:“赖得契宰衡,持钓慰风俗。”
2.作动词。指为相
引 宋 何薳 《春渚纪闻·李右辖抑神致雨二异》:“以公异日当宰衡天下,故敢求决于公。”
1.伊尹为阿衡,周公为太宰。汉帝兼采伊尹、周公的称号,加王莽号为“宰衡”,位上公。见《汉书·卷九九·王莽传上》。后世沿用为宰相的通称
引 北周·庾信〈哀江南赋〉:“宰衡以干戈为儿戏,搢绅以清谭为庙略。”
1.宰衡
释 1.汉平帝时加给王莽的官名。
释 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咸曰,伊尹为阿衡,周公为大宰,采伊尹周公称号,加公为宰衡,位上公”。莽因伊尹为阿衡、周公为太宰,故合二人称号以自尊。位上公,又改诸侯王上。
释 《汉书·平帝纪》:“夏,皇后(即孝平皇后王嬿),见于高庙,加安汉公(王莽)号曰‘宰衡’。”颜师古注引应劭曰:“周公为太宰,伊尹为阿衡,采伊周之尊,以加莽。”
释 2.指宰相。
释 3.作动词。指为相(做宰相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