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佐官代行县令职务称“知县事”
1.佐官代行县令职务称“知县事”。 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十:“唐 制,县令闕,佐官摄令曰知县事。参见“知县”
引 李翱 任工部,誌文云‘摄 富平 尉知县事’是也。”
1.知县事
释 知县事,读音为zhī xiàn shì,是一个汉语词汇,释义为佐官代行县令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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