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犹得失。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
2.偏指失。指丧失名利
1.犹得失。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。参见“得失”
引 《庄子·田子方》:“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!”
引 《韩诗外传》卷四:“天子不言多少,诸侯不言利害,大夫不言得丧,士不言通财货,不贾於道。”
引 宋 梅尧臣 《村墅闲居》诗:“古来得丧何须问,世上荣枯只等閒。”
引 清 刘大櫆 《难言三》:“人之有穷通得丧,天也。”
2.偏指失。指丧失名利。参见“得失”
引 宋 苏舜钦 《答马永书》:“谓予不以得丧累其所守,不为怨愤不懌之词。”
1.得丧
释 得丧,汉语拼音de sàng ㄉㄜ ㄙㄤˋ,出自《庄子·田子方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