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跟死了人有关的事
例 ~事。~礼。~亡。~假( jià )。~乱。治~。吊~。
1丢掉,失去
例 ~失。~生。~偶。~胆。~气(不吉利,倒霉。“气”读轻声)。颓~(情绪低落,精神委靡)。懊~。沮~。~权辱国。~尽天良(良心全部失去了)。
(1) 丧仪;丧事
英 funeral ceremony
引 秦不哀吾丧而伐吾同姓, 秦则无礼。 —— 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
例 丧纪(丧事);丧宰(主持丧事的人);丧家(有丧事的人家);治丧(办理丧事);丧车(送葬者坐的车);丧制(治丧的礼制);丧庭(灵堂);丧器(丧事用器具);丧荒(指诸侯臣下的丧事及荒年)
(2) 人的尸体、骨殖
英 corpse
引 丧(灵柩;殡仪队)出江上,白衣冠送者夹岸,酹而哭者百里不绝。 —— 《明史·海瑞传》
例 丧次(停灵治丧的地方);丧具(人死后所需的棺椁、衣被之类);丧柩(灵柩);丧灵(死尸;灵柩)
(3) 祸难
英 misfortune
引 自经丧乱少睡眠,长夜沾湿何由彻! —— 唐· 杜甫《茅屋为秋风所破歌》
例 丧氛(预兆死亡的云气);丧祸(丧乱);丧乱(死亡;祸乱)
(1) 服丧,持丧
英 be in mourning
引 子上之母死而不丧。 —— 《礼记·檀弓上》
例 居丧;国丧;号丧(遭亲丧而哭泣致哀);丧人(居丧的人);丧居(丧家所在);丧食(礼制规定的居丧时的饮食);丧音(报丧的声音);丧冠(服丧时所戴的一种帽子);丧娶(在服丧期间婚娶);丧期(服丧的期限);丧帻(居丧时戴的头巾);丧幡(丧家挂白条旗)
(2) 悲悼;伤悼
英 grieve over the death of
引 狂夫乐之,贤者丧焉。 —— 《商君书·更法》
(3) 另见 sàng;sang
(1) 会意。小篆字形,上面是“哭',下面是“亡”。表示哭已死去的人。本义:丧失
(2) 同本义
英 forfeit; lose
引 喪,亡也。 —— 《说文》
引 东北丧朋。 —— 《易·坤》。马注:“失也。”
引 受禄无丧。 —— 《诗·大雅·皇矣》
引 问丧无夫子乎。又,丧人无以为宝。 —— 《礼记·檀弓》
引 宣王既丧南国之师。 —— 《国语·周语》
引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 —— 《孟子·告子上》
引 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。 —— 《韩非子·五蠹》
例 丧明(眼睛失明);丧检(丧失德行,失去检点);丧履(失去庇护);丧精(失神);丧心(心理反常;丧失理智);丧志(丧失心志);丧律(丧失军纪);丧师(失去民心);丧师辱国(军队损失,国家蒙受耻辱);丧资(失去财产)
(3) 死去
英 die
引 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,败家丧身。 —— 宋· 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
例 丧躯(丧身);丧元(掉头颅);丧仆(亡身);丧身(丧命);丧没(灭亡,死亡);丧明之痛(丧子之痛);丧亲(父或母亡);丧室(妻室丧亡);丧家子(丧失其家无所依存的人)
(4) 灭亡;失败
英 perish
引 六国互丧,率赂秦耶? —— 宋· 苏洵《六国论》
例 丧师(战败);丧国之社(国家灭亡,无人祭祀的宗庙);丧师(战败而损失军队);丧陷(失陷);丧败(因失败而受损失)
(5) 逃亡;流亡
英 escape
例 丧人(逃亡到他国的人);丧物(耗竭财物)
(6) 忘记,忘掉
英 forget
引 今者吾丧我,汝知之乎? —— 《庄子》
(7) 灰心丧气
英 be discouraged
例 丧惘(怅惘失神);丧沮(灰心失望);丧门(丧家之门。或称恶人或使人倒霉的人)
(8) 另见 sāng;sang
康熙字典中没收录“丧”字头,请参考“喪”字。
卷别正文・丑集上
部首口部
康熙筆画12画 部外 10画
《廣韻》、《正韻》:蘇浪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四浪切,桑去聲。《玉篇》:亡也。
又,《正韻》:失位也。《論語》:二三子何患於喪乎。〔註〕喪,失位也。《左傳・昭二十四年》(“昭二十四年”,開明版作“二十五年”):昭公曰:喪人不佞。
又,《廣韻》:息郎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蘇郎切,音桑。《正韻》:持服曰喪。《禮・檀弓》:故孔氏之不喪出母,自子思始也。〔又〕子夏喪其子,而喪其明。〔釋文〕上喪字平聲,下喪字去聲。
又,《廣韻》:喪,器也,今謂之柩。《禮・曲禮》:送喪不踰境(“踰境”,開明版作“由徑”)。
又,姓。《廣韻》:楚大夫喪左。
《說文》本作,《廣韻》亦作
。
说文解字中没收录“丧”字头,请参考“喪”字。
卷别卷二上 位置第46頁,第11字
反切息郞切
亡也。从哭从兦。會意。兦亦聲。
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『喪』字,假借『桑』字,加『口』形為分化符號,『口』形由二至五不等。其後『桑』形訛變得失去了表音功能,於是金文在字的下方變成『亡』形。」
亡也。
《亡部》曰:亡,逃也。亡非死之謂。故《中庸》曰:事死如事生。事亡如事存。《尙書大傳》曰:王之於仁人也。死者封其墓。況於生者乎。王之於賢人也。亡者表其閭。況於在者乎。皆存亡與生死分別言之。凶禮謂之喪者,鄭《禮經目錄》云不忍言死而言喪。喪者,棄亡之辭。若全居於彼焉。己失之耳。是則死曰喪之義也。公子重耳自偁身喪,魯昭公自偁喪人。此喪字之本義也。凡喪失字本皆平聲。俗讀去聲,以別於死喪平聲。非古也。
从哭亡。亡亦聲。
此從《禮記・奔喪》之禮《釋文》所引。息郞切。十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