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指明清两代纳粟报捐入国子监为监生。始于明景帝初。初限于生员,后扩大及平民,称为例监。清代因之
1.指 明 清 两代纳粟报捐入国子监为监生。始于 明景帝 初。初限于生员,后扩大及平民,称为例监。 清 代因之
引 明 黄瑜 《双槐岁钞·援例入监》:“景泰改元,詔以边圉孔棘,凡生员纳粟上马者,许入监,限千人而止。”
引 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乾隆元年,罢一切捐例。廷议捐监为士子应试之阶,请於户部收捐,备各省賑济。从之。”
1.缴纳财物为监生。起于明朝景帝年间,最初只限生员,后平民亦可纳赀为监生,称为“例监”,此制一直沿用到清代
1.捐监
释 指明、清两代出资报捐而取得监生资格的人,始于明景帝时。初只限于生员,后无出身者也可捐纳而成为监生,称为例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