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烈女:刚正有节操的女子。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
1.(谚语)贞烈的女子守节而不改嫁。元·王实甫也作“烈女不嫁二夫”
引 《西厢记·第五本·第四折》:“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『烈女不更二夫』。”
1.烈女不更二夫
释 烈女不更二夫 (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)
释 解释:烈女:刚正有节操的女子。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。
释 出处:元·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四折:“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‘烈女不更二夫’。”
释 示例: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49回:“忠臣不事二君,~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