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旧时被征募服役的壮丁
2.清代州、县官衙前卫兵。也叫壮班
1.旧时被征募服役的壮丁
引 明 王廷相 《雅述下》:“正统己巳之变,兵部徵各省兵入御虏……当时大臣建议,设立民壮,以备仓卒,法古兵出於农之义,三时在野力田,一时入城讲武,若有征调,即同正军。”
引 《醒世恒言·汪大尹火焚宝莲寺》:“﹝汪大尹﹞教左右唤进民壮快手人等,将寺中僧众,尽都绑缚。”
引 《明史·兵志三》:“正统二年始募所在军餘、民壮愿自效者,陕西得四千二百人。人给布二匹,月粮四斗。”
2.清 代州、县官衙前卫兵。也叫壮班
引 清 赵翼 《陔馀丛考·民壮》:“今州、县官衙前给使者有民壮,餼于官而供役。”
引 《老残游记》第六回:“又有几个人穿着号衣,上写着‘城武县民壮’字样,心里知道这上房住的必是城武县了。”
1.民间临时召募的壮丁
引 《喻世明言·卷四〇·沈小霞相会出师表》:“张千、李万一条铁链锁著,四名民壮,轮番监押。”
2.清代州县的卫兵
引 清·顾炎武《天下郡国利病书·凤宁徽·泗州志》:“民壮者,景泰以来设立之乡兵,寓兵于农之意也。”
1.民壮
释 民壮指的是明代的一种经常性杂役。由乡民组成,以补卫所军丁的不足。明初由官府选派。正统二年(公元1437年) 改为招募。弘治二年(公元1489年) 又改为按里派充,每一州县按里数多寡,规定每里所出民壮人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