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见“举案”
1.亦作“举桉”。举起托盘以进奉食品
引 唐 鲍溶 《山行经樵翁》诗:“举案馈宾客,糟浆盈陶尊。”
引 唐 刘禹锡 《伤往赋》:“我行其野,农民桑者,举桉来饁,亦在林下。”
2.亦作“举按”。揭发审查
引 《后汉书·廉范传》:“陇西太守邓融备礼謁范为功曹,会融为州所举案。”
引 李贤 注:“举其罪案验之。”
引 宋 范仲淹 《上执政书》:“况国有职制,禁民越礼,颁行已久,莫能举按。”
1.举案
释 举案,亦作举桉,拼音jǔ àn,注音ㄐㄨˇ ㄢˋ,意为举起托盘以进奉食品。亦作“ 举按 ”。揭发审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