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谓公开选拔,公众荐举
1.谓公开选拔,公众荐举
引 《汉书·董仲舒传》:“广延四方之豪儁,郡国诸侯公选贤良俢絜博习之士,欲闻大道之要,至论之极。”
引 宋 曾巩 《中书舍人除翰林学士制》:“非智能材諝,拔出一时,岂称公选。”
引 《元典章·吏部六·令史》:“理问所令史未有选取定例,已后有闕,拟於各路三考司吏给由到省人内公选。”
1.公选
释 公选,即公开选拔,全称是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。2002年,中央颁布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发布,规定公开选拔、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地方党委、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,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,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、竞争上岗的领导职务。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,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