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
例 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
2处理事物的手段
例 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
3仿效
例 效~。
4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
例 ~式。~帖。
5佛家的道理
例 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
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
例 ~师。~器。~事。
7指“法国”
例 ~文。~式大菜。
8姓
(1) 会意。从“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“廌”( zhì ),即解廌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本义:刑法;法律;法度
(2) 同基本义
英 act; law passed by legislative body; penal law; law
引 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。从水,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去,会意。 —— 《说文》
引 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 —— 《易·蒙》
引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 —— 《书·吕刑》
引 法者,刑罚也。所以禁强暴也。 —— 《盐铁论·诏圣》
引 杀戮禁诛谓之法。 —— 《管子·心术》
引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,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。 —— 《大戴礼记》
引 失期,法当斩。 —— 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引 故治国无法则乱,守法而弗度则悖。 —— 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
例 合法;犯法;法禁(刑法和禁令)
(3) 法令;规章;制度
英 rules and regulations
引 汉法令非行也。 —— 汉· 贾谊《治安策》
例 法日(制度规定的日子)
(4) 标准;模式
英 norm; standard; model
引 匹夫而为百世师,一言而为天下法。 —— 宋· 苏轼《潮州韩文公庙碑》
例 法戒(楷式和监戒)
(5) 方法;办法
英 method
引 凡用兵之法,全国为上。 —— 《孙子·九变》
引 其法,用胶泥刻字。 —— 宋· 沈括《梦溪笔谈·活板》
引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。 —— 《梦溪笔谈·采草药》
例 用法;分类法;法套(办法);法儿(法子;办法)
(6) 法拉,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,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
英 farad
(7) 尊称佛家的事物
英 Buddhist
引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。 —— 清· 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例 法施(以佛法度人);法嗣(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。后亦泛指继承人);法界(佛教指整个现象界);法华(佛经名。《妙法莲华经》的简称。佛教主要经典之一)
(8)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
英 Fa school
引 杂家者流,盖出于议官。兼儒、墨,合名、法。 —— 《汉书》
(9) 法术,即用念咒、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
英 magic arts
例 仗剑作法
(10) 法国的简称
英 France
引 余闻法人好胜。 —— 清· 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
(11) 姓
(1) 合法
英 be within the law
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,法则听之,不法则距之。 —— 《韩非子·八奸》
(2) 效法
英 follow the example of
引 则文王不足法与? —— 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
引 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。 —— 《韩非子·五蠹》
引 法其所以为法。 —— 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
引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。 —— 唐· 韩愈《答李翊书》
例 法常可(效法通常的做法。常可,指旧制度);法天(效法自然和天道);法古(效法古代);法循(效法遵循)
(3) 守法
英 abide by the law
引 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 —— 柳宗元《封建论》
(4) 依法处治
英 punish according to law
引 [商鞅]将法太子。 —— 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
卷别正文・巳集上
部首水部
康熙筆画9画 部外 5画
《唐韻》:方乏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弗乏切,翻入聲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:法,偪也,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・月令》: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〔註〕法,八法也。
又,制度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,禮法也。《孝經・卿大夫章》: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,法也。《書・呂》:惟作五虐之曰法。
又,象也。《文心雕龍・書記篇》: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──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,效法也。《易・繫辭》:崇效天,法地。
又,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・天官書》〔註〕: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;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,姓。《後漢・法雄傳》: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,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揚子《太經》:陽氣高,縣厥法;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,叶芳未切,音廢。歐陽修〈銘〉(此為〈杜祁公墓志略并銘〉):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;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卷别卷十上 位置第326頁,第3字
反切方乏切
也。平之如水,从水;廌,所以觸不直者;去之,从去。
今文省。
古文。
㓝也。
㓝者,罰辠也。易曰:利用㓝人。以正法也。引伸爲凡模笵之偁。《木部》曰:模者,法也。《竹部》曰:笵者,法也。《土部》曰:者,鑄器之法也。
平之如水。从水。
說从水之意。張釋之曰:廷尉,天下之平也。
廌所㠯觸不直者去之。从廌去。
下廌字今依《韵會》補。此說从廌去之意。法之正人,如廌之去惡也。方乏切。八部。
今文省。
許書無言今文者。此葢隸省之字。許書本無。或增之也。如《艸部》本有㪿無折。
古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