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宋、元、明都市中娱乐和买卖杂货的集中场所
1.宋、元、明 都市中娱乐和买卖杂货的集中场所
引 宋 孟元老 《东京梦华录·酒楼》:“大抵诸酒肆瓦市,不以风雨寒暑,白昼通夜,駢闐如此。”
引 元 无名氏 《百花亭》第三折:“纔离瓦市,恰出茶房,迅指转过翠红乡。”
引 明 汤显祖 《牡丹亭·索元》:“俺这一带舖子都没有,则瓦市王大姐家歇着番鬼子。”
1.宋、元、明娱乐与买卖杂货的市场
引 元·李直夫《虎头牌·第二折》:“伴著火泼男也那泼女,茶房也那酒肆,在那瓦市里穿。”
引 元·无名氏《百花亭·第三折》:“才离瓦市,恰出茶房。”
1.瓦市
释 “瓦市”又称“瓦舍”、“瓦子”,实指在城市的旷场(一般为瓦砾场)上形成的交易市场,“瓦市”中设有为数不等的“看棚”,即上架布棚,四周用绳网或草荐围起的简陋表演场地;有些“看棚”中心设低矮栏干,将观众与表演者分开,这种看棚就称为“勾栏”(“勾栏”是栏干的别名)。